一、学科简介与方向
矿业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得以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为天然的不可再生的资源,但长期的开发和利用使得矿产资源质量越来越低,并且我国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较低,以及传统的矿产资源开发模式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急需创造新的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理论与技术,从根本上变革传统的矿产资源开发模式和解决环境影响。本学科以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为研究主体,研究目标是将各种矿产资源以安全、经济、高效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式从原生地开发出来,并进行合理、有效和充分的利用,涵盖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矿物材料四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主要研究矿床形成条件、控制因素、赋存规律及矿体变化特征,有效地对矿床进行预测、勘查、评价、开发和利用;“采矿工程”是用现代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采掘工业,对自然矿产资源进行有效开采和管理;“矿物加工工程”主要研究有用矿物和脉石分离,通过重、磁、浮等选矿方法,将品位较低的原矿富集成精矿,为冶金工业提供原料;“矿物材料”在矿物加工的基础上对分离出来的矿物进行再加工,以制备和利用矿物材料。这几个学科领域之间相互依赖、相互支撑、共同发展。
学科方向有:1.采矿工程;2.矿物加工工程;3.矿物材料;4.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
二、培养目标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掌握矿业工程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培养具有良
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身心健康。
(四)掌握一门外国语。
三、学制、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依照规定享受一定奖助学金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超过基本学制的学习期间不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对于少数学业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经学院全面考核、申请批准后可提前申请学位(毕业),但学习时间不能少于2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4学分。公共学位课必修4门,7学分;专业类学位课必修3门,6学分;非学位课须修6门,12学分。必修环节:专业实践4学分(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学术活动2学分(参加相关学科学术活动5次以上得2学分,低于5次不得学分);论文选题1学分。
2.课程设置 (所有课程安排在第1学年内完成)
注意:申请学位的成绩要求为学位课成绩≥70分,非学位课≥60分。补修课程必须经过考试并取得成绩为及格及以上。
五、实践环节要求
实践学习:4学分(至少6个月)。实践环节应为工程实践,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工程实践,鼓励专业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实践环节结束时撰写实践总结报告。通过实践环节应达到基本熟悉本行业工作流程和相关职业及技术规范,培养实践研究和技术创新能量。
实践活动结束后,由实践活动考核小组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给定考核结果。未通过考核者需重修,否则不可申请答辩。
六、学术活动要求
学术活动:2学分。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结合专业要求和自身个性发展,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内部和导师组内开展的学术研讨。必须参加5次以上相关学科的学术活动;在本学科内做学术报告或读书报告1-3次。
硕士生在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后,提交参加学术会议的论文复印件、研究报告复印件或学术报告小结(小结不少于500字),并注明报告时间、地点、报告人,经导师签字后,由所在学科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小组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记载成绩。未通过考核者需重修,否则不可申请答辩。
七、文献阅读要求与开题报告
文献阅读与论文选题:1学分。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阅读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著作和学术期刊,其中学术著作应在10本以上,学术期刊应在20种以上,外文图书、期刊应在5本(种)以上。
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前须提交文献综述报告,该报告必须就论文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作全面综述,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参考文献不少于20篇(至少含3篇外文参考文献,近五年的文献不少于10篇)。
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前须对论文选题和实验安排作专门的开题报告。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矿业企事业单位的实际需求,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和一定的社会价值或工程应用前景,并能反映出一定的科技研究含量和研究工作量。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开题报告须介绍选题方向、意义、研究方案、进度安排、预期结果等,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并提交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开题报告会由研究生和导师商量后确定具体时间,经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同意后,组织有关专家参加开题报告会进行评议,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
八、中期考核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办法遵照《广西大学在校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执行。中期考核安排在第三学期进行,具体考核时间由学院自定,但必须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考核前必须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论文开题报告。研究生需提前一个月做好相关准备。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学科成立由学科专家、导师代表组成的考核专家组,负责本学科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实施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思想政治:政治素质、品德修养与法制观念、治学态度等方面需合格。
2.课程学习:对照个人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课程成绩达到要求,所修学分总分达到要求,学位、非学位、补修课程学分及成绩必须达到要求。
3.科研能力:通过前期学习和实践,须拥有一定的参与科研工作及运用专业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健康状况:能坚持正常学习和课题研究。
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进行个人总结,导师对研究生入学以来的表现写出评语。培养单位组织中期考核答辩会,考核专家组通过听取研究生汇报、审阅材料,全面考核研究生情况并评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定,报研究生院备案。
研究生中期考核按照优、良、合格、不合格评定。考核成绩合格者,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不合格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请中期考核,若考核仍不合格,应终止学习。
九、学位(毕业)论文要求与评阅
(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具备的科研能力与水平的基本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申请学位,应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正式出版的国际会议论文集或省级及以上报刊理论版上至少公开发表(或接受发表)1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至少取得1件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包括发明专利(通过实审)等。论文必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署名不计在内)或并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广西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含导师)。学术论文必须与其学位论文相关且均不包含增刊。
(二)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等。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鼓励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
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论文的格式、文法、引注、标点符号应规则严谨,具体要求可参见广西大学研究生培养的相关文件。
若有软件内容,应随同论文附上所做工作中核心部分源程序磁盘。
论文篇幅不能少于3万字,中文摘要不能少于500字。用于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三)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其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论文除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有2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
(四)论文检查:
硕士研究生应定期向导师及指导小组作论文进展情况报告,由导师和指导小组帮助研究生分析论文工作的难点,找出不足,促进论文工作的进展。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2018级开始,毕业与学位必须同时达到方可答辩,一般不允许单独获得毕业证。
硕士研究生达到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1. 达到正常毕业、申请学位的基本条件;
2. 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9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
3. 以广西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