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西大教〔2023〕81号)第四十六条,对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普通本科生作退学处理,在校学习时间超过1年准予肄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天(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 在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11月5日17:00前将申诉材料送至广西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校务督查办公室,君武馆107室)。 附件:2024年达到最长修业年限作退学肄业处理学生名单 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 2024年10月30日 序号 专业 学号 姓名 1 环境工程 1608010323 李盛伟 2 矿物资源工程 1606110132 胡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