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员工: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注意事项》等有关通知要求,为加强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学院安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安全意识。全院师生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安全责任意识、主动做好防范,扎实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把安全放在突出重要位置,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交通出行安全、校园与实验室安全、网信安全等全面安全,特别要加强防诈防骗意识,提高辨识能力,不给陌生人转账和透露验证码等。
二要扎实安全自查。中秋国庆期间,各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学习室和学生宿舍负责人要自行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加强全面安全检查,特别要做好水、电、气、危化品、各种管路设备和压力容器以及消防设施的检查、检修,避免水管破裂、电线老化短路、气体泄漏、压力容器破裂、危化品扩散等灾害事故。发现隐患及时处置消除,重大隐患或一时整改不完的应及时书面报学院和相关部门。
三要严格规范管理。各实验室要严格规范规程,确保运行管理符合学校规定要求和设备运行规定。结合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2024年整改年工作方案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学校、学院有关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确保易制毒、易致爆等管控类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存放、使用、处置等符合全过程全周期规范管理,形成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的动态台账,做到“底数明、状况清”;根据实验开展情况,制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计划,实验室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总量应符合规定要求,不得囤积危险化学品。中秋国庆假期内,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实验室,须由安全责任人做好实验精密安排和操作培训,做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有致毒性等)时必须安排有2人在场并佩戴工装,且实验时不能脱岗,不安排通宵实验;实验完毕后,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水、电、气等的使用、关闭情况,离开实验室时应及时关闭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灾等安全工作。
各系办要在中秋假、国庆假的放假前再向师生强化安全教育管理。学院已经提出整改要求的,各实验室、办公室、学习室安全负责人要全力做好整改工作,并形成安全运行常态。放假期间,确实需要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办公室和学习室,其安全负责人必须经常性巡查,必须担负好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有留校开展实验的学生,其导师必须担负导师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做好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安全监督、安全预案。
四要规范离邕报备。教职工中秋假、国庆假期离邕的,要将时间和去向报所在系办负责人报备,获得同意应及时在学校文件系统的“离邕报备”中填报,提交学院行政分管领导。因私出国(境)的,务必按《广西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要求申请办理。学生离邕按相关规定做好报批。学院安排四线值班,具体详见学院值班表,遇事可联系值班人员及请示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求24小时联络畅通,按要求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五要加强教育提醒。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等要利用线上线下模式,加强对学生全方位的安全教育与提醒,帮助、引导学生提高实验室安全、校园安全、网信安全防范意识和发现、处理安全隐患的能力。学生要加强出行安全,自觉做好人身财产保护,学生出行行程要及时按规定报告并告知家长;要增强防溺防水意识,不得私自下河、下水玩水、游泳;要增加网络辨识能力,文明上网,防止网络电信受骗;要防范诱骗,不参与传销活动;要传递正能量,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自觉维护党、国家和集体荣誉、利益。
希望学院师生加强全面安全的意识。同时,要求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抵制享乐奢靡歪风,杜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及违规饮酒,杜绝酒后驾车,自觉认真落实学校、学院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好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
如发现涉及影响学校、学院及师生员工安全稳定的苗头、隐患、突发事故或群体性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值班人员和学院值班领导报告,应当报学校的,及时按要求报告。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3235110;学院办公室电话:3232200。
广西大学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