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员工: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关于2024年“广西三月三”放假的通知》《清明节、“广西三月三”及“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注意事项》《关于做好清明节、“三月三”及“五一”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清明节、“广西三月三”及“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要求,为加强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清明节、“广西三月三”及“五一”劳动节期间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学院安全,排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意识。全院师生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安全防范主动性,扎实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把安全放在突出重要位置,确保节假日期间人身财产安全、交通出行安全、校园与实验室安全以及网络空间与防诈防骗等全面安全。节假日期间要特别做好防火防灾工作。
二、做好安全自查。放假前,各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学习室和学生宿舍负责人要自行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特别要做好水、电、气、危化品、易燃易燃品、各种管路设备和压力容器以及消防设施的检查、检修,避免水管破裂、电线老化短路、气体泄漏、压力容器爆炸、危化品扩散等灾害事故。发现隐患及时处置消除,重大隐患或一时整改不完的应及时书面报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
三、严格规范管理。各实验室要严格规范规程,确保运行管理按学校规定要求和设备运行规定。要落实学校、学院有关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高温高压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确保易制毒、易致爆等管控类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存放、使用、处置等符合全过程全周期安全管理,要建立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有毒物品的动态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明、状况清”;根据实验开展情况,制定假期危险化学品使用计划,实验室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总量应符合规定要求,不得囤积危险化学品。清明节、“广西三月三”及“五一”劳动节假期内,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进行亲自检查、每日巡查,需要报备的及时报备;做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有致毒性等)时必须得到指导老师的同意并须有2人在场并佩戴工装,实验时人员不能脱岗,不能安排通宵实验;实验完毕后,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水、电、气等的关闭情况,离开实验室时应及时关闭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风雨防潮等安全防范工作。
各系办要在放假前再向师生强化安全教育管理。学院已经提出整改要求的,各实验室、办公室、学习室安全负责人要全力做好整改工作,并形成安全运行常态。放假期间,确实需要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办公室和学习室,其安全负责人必须经常性巡查,必须担负好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有留校开展实验的学生,其导师必须担负导师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做好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安全监督、安全预案。
四、离邕及时报备。教职工清明节、“广西三月三”及“五一”劳动节假期离邕的,要将时间和去向报所在系办负责人报备,获得同意再通过学校文件系统“离邕报备”按规定要求报由学院行政分管领导备案审批。学生离邕按相关规定做好报批。学院安排四线值班,具体详见学院值班表,遇事可联系值班人员及请示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求24小时联络畅通,按要求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五、加强安全教育。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等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模式,加强对学生全方位的安全教育与提醒,强化防范意识:要加强实验室安全、校园安全、网络安全教育,自觉提高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的能力;要加强出行安全意识,自觉做好人身财产保护,学生出行行程要及时按规定报告并告知家长;要增强防溺防水意识,不私自下水玩水、游泳;要增加网络辨识能力,文明上网,防止网络电信受骗;要防范诱骗,不参与传销活动;要提高思想政治站位,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自觉维护党和国家荣誉、利益。
全院师生须加强全面安全的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学校、学院的工作要求,防患于未然。
如发现涉及学校、学院、师生员工及其他安全稳定隐患问题、突发事故或群体性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值班人员和学院值班领导报告。应当报学校的,及时按要求报告。
学院办公室电话:3232200。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3235110。
广西大学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
2024年4月3日